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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来 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作 者: 时 间:2022-03-27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案例一:香河瑞丝蓝商贸有限公司哄抬蔬菜价格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香河瑞丝蓝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部分蔬菜价格上涨过快,涉嫌哄抬物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香河海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代理美团香河配送业务)未明码标价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海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明码标价配送费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香河县国昊外卖送餐有限公司(该公司代理饿了么香河配送业务)未明码标价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县国昊外卖送餐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明码标价配送费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香河县世纪华联超市(安头屯店)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县世纪华联超市(安头屯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部分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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