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香河瑞丝蓝商贸有限公司哄抬蔬菜价格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香河瑞丝蓝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部分蔬菜价格上涨过快,涉嫌哄抬物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香河海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代理美团香河配送业务)未明码标价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海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明码标价配送费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香河县国昊外卖送餐有限公司(该公司代理饿了么香河配送业务)未明码标价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县国昊外卖送餐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明码标价配送费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香河县世纪华联超市(安头屯店)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县世纪华联超市(安头屯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部分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今日头条
VR全景
香河地方志官方微信
香河地方志小程序
备案号:冀ICP备18016968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2402000328号
电话号码: 0316-8581951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Copyright © 2017-2020 香河地方志 技术支持:蓝街科技 邮箱: 826763194@qq.com
www.xhdf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