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日报讯(记者 邢建平 通讯员 陈宏儒)12月29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深入一诈骗案件被告人家中现场巡回开庭,帮助诉讼有困难的被告人参加诉讼,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职责与使命。
据了解,被告人董某虚构能够帮助他人取得入学名额,骗取被害人钱财。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董某身患重病,被取保候审。在此情况下,考虑到董某行动不便,为减轻其诉累,香河县人民法院与多方沟通协调,决定将庭审“搬”到被告人董某家里。
在临时整理出的简易庄严的特殊法庭上,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在一小时内顺利完成,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庭审后,承办法官对董某进行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董某对犯罪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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