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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名吏袁懋功

来 源: 作 者: 时 间:2018-07-02

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两个勤政清廉的名吏,并称为南范北袁。范指浙江巡抚范某,袁则是香河人官居山东巡抚的袁懋功。

袁懋功,字九叙,乃香河县延福屯人,后举家迁入香河县城内。懋功祖上袁燮(字和叔)乃宋朝淳熙年间进士,曾官至礼部侍郎。袁家祖籍乃浙江鄞县,后迁余姚,于明初又迁至香河。懋功父亲袁邦化(号敬亭)曾在明末崇祯年间做过山西沁水县丞,明清交替之际代理过知县,后于清顺治初年辞官归家。袁邦化膝下有二子,长子懋德,曾于清初做过通政使;次子便是懋功。

懋功生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9月。他从小聪明好学,颇有才华,尤善诗文。他于清顺治三年(1646年)其34岁时考取进士。至顺治十七年(1600年)时,袁懋功已官至户部侍郎。当时清军已攻入云南,朝廷为限制拥兵割据的平西王吴三桂的权力,特从中央机关中选拔能干的袁懋功去云南,改封他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钦差巡抚云南,实为朝廷镇守西南的地方官。袁在云南任职9年,时时存在与吴闹翻被杀的危险,但他无私无畏,大胆革除地方弊政,发展农业,减轻赋役,注意协调滇地民族间的关系。康熙六年(1667年),朝廷决定在滇地实行军队屯田制,以减轻朝廷开支但效果不佳。袁便改行军属民种方法,将军用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上交一定的谷物。这样既减少农民的困苦,也保障了军队的供给。他实行的一系列措施,使久经战乱的云南人民得以休养生息。

康熙八年(1669年),袁懋功又被调任山东巡抚。临去山东上任前,康熙皇帝召见并慰问了他。既赞扬了他巡抚云南的功绩,又对他治理山东寄以厚望,还赐予了鞍马袍服。

当时,山东地境连年灾荒,收成甚少,民生疾苦,前任又留下了许多令人头疼的遗案。袁懋功到任后,首先访询民生疾苦,了解山东历史留下的弊政。如地方私征赋税过重;垦荒政策不落实;违法犯罪者不能及时捉拿归案;捕役们执行公务时私刑逼供等。袁懋功将这些问题写成十条奏疏上奏朝廷。对袁提出的治理意见,康熙帝大多采纳批准。袁从此在山东开始了大规模治理。到了第二年,山东社会秩序稳定下来,农业生产也得到了发展。

康熙十年(1671年),与袁懋功政绩齐名的浙江巡抚范公因病请求辞职,朝廷打算派袁懋功改任,巡抚两浙。圣旨下后,山东地方各界纷纷通过督河制府和驻山东大帅府奏请朝廷将袁留任,朝廷准奏。下诏之时,袁已因辛劳成疾,康熙帝在诏书上批了“卧治山东”之语。 

袁懋功因辛劳加中暑,背起毒疮,痛苦异常,因留任圣旨已下,他不好再上辞职奏章,只好带重病卧床处理政务。到了这年秋季,他病情稍减,又亲自下各州府调查处理案件数日,以至旧病复发,日益严重,医药已难再治。临终前,他口述遗疏,言山东省内灾荒还未能根除,农业还未有大的发展,请求朝廷给沂水、金乡、新城等地百姓以宽厚政策,使逃荒农民得以回归安居。在整个遗疏中,未谈及任何私人请求。袁终时正值康熙十年(1671年)9月(公历10月),享年60岁。遗疏传至朝廷,内外震动,悲恸、惋惜之情不绝朝野。

袁懋功灵柩回归乡籍后被葬于香河县大王庄村前袁家祖坟处。袁家这块坟地当年经卜占选中,前有店(西店),后有王庄(隋朝代王曾留宿的大王庄),东南有住过帝王的香河城(明成祖朱棣扫北时曾住过香河县城,并曾有建都之念)之瑞气笼罩,西北有直达京师北京城的坦途。坟地四周遍栽苍松翠柏。袁懋功坟前立着一方石碑,上面刻着“袁清献公墓誌铭”。这“清献”乃朝廷赐与袁的谥号。其墓誌铭乃保和殿大学士李霨撰写,由兵部尚书朱之弼手书,礼部侍郎张士甄篆章。墓誌铭不仅记叙了袁的生平,亦对他的政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袁懋功不愧为香河历史上一位值得传扬的名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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