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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香河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 源:香河政府网 作 者: 时 间:2018-08-2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2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于对香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8年2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香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脉精准、切中要害,切合香河实际,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香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省委巡视组来香河巡视作为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难得机遇,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香河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抓手。在推进2018年工作时,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反馈的意见和严格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以问题整改整饬党风,以问题整改净化社风,以问题整改赢得民心。

  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的第二天(2月11日),立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真抓实改,突出标本兼治,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2月12日上午,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整改方案,成立了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由县委常委为主任的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的4大类14方面35个具体问题,落实11名责任领导、26个责任单位,制定了90条整改措施。2月1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对号入座,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2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集体研究。3月7日,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再次对抓好巡视整改意见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形成了上下齐心抓整改的良好氛围。

  三是全程跟踪督办。县委紧盯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统筹调度。截至目前,共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整改工作、5次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整改进度、推进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分别对整改落实不力的8家单位、16名乡科级干部和负有领导责任的4名县级领导进行了约谈。县委督查室和县委巡察办组成联合督导组,对9个重点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面对面调度,对17家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点对点指导,对整改进度、质量、效果全程跟踪督办,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们梳理出4大类14方面35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25个、基本完成6个、未完成4个。整改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制度40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践行四个意识不够全面有力,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2018年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2050册、《新时代面对面》380册,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奖问答和知识竞赛,特别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16名村干部均在40分以下”问题,重点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街、进社区活动,通过主题演讲、集中培训等活动载体,把党的十九大精神送到基层一线,有效解决了学习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整体理论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全方位宣传,制定了《香河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自上而下的集中宣讲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分赴所分包镇、街道、园区和分管部门开展宣讲辅导30余场;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赴村街、社区、学校和企业进行宣讲100余场;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宣讲400余场。同时,制作特色宣传造型30处,户外宣传展牌600余块,宣传道旗2000余面,发放口袋书、明白纸20000余份,同时在100余处户外大型电子屏和各商铺LED电子显示屏、202个宣传橱窗、6896平米建筑围挡、46处城区内公交站亭,投放宣传标语,做到了宣传无死角、全覆盖。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协同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印发了《2018年县级领导分包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通知,通过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强力推动协同发展、科技创新、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等全县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健全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主学习、专题调查研究等方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真正使中心组学习成为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档案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学习笔记和研讨材料的收集和审核。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的思路不清晰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对接北京副中心建设不够积极主动”问题,坚决服从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协同发展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抢抓协同发展机遇,在服从服务中找准自身定位,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协同发展、融合发展、错位发展。一是积极与上级规划部门对接。开展通州与北三县协同规划管控意见对接工作,参与中规院、北规委、省住建厅等组织的调研、对接、沟通会议20余次。面对北京行政副中心前期规划运河两公里生态带管控,积极与上级规划、住建等部门沟通汇报,省市已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对界河范围内重点项目进行规划调整,通过与中规院积极协调,国隆康体养老、原子高科同位素药物研发生产项目已调换到符合规划位置。二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积极主动服从服务协同发展,大力承接引进北京“容不下、离不开、走不远”的高端刚需产业项目,成功引进机器人产业港、奥特莱斯特色小镇、稻香村香河生产基地、二商北京城市生活保障基地、北大培文科技产业孵化器等一大批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重点项目。三是积极对接公共服务。大力推进路网建设,积极做好京唐城际高铁、涿密高速香河出口引线、京沪高速北延相关工作。引进北京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县职教中心成功引进了北京商鲲教育集团合作办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香河实验学校、北京景山学校、北大培文学校也已签订入驻协议;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气哮医院三所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组建联合体医院等方式,分别与北京同仁医院等10余家“三甲”医院开展了深层次合作,每年定期到我县进行坐诊和业务指导的专家达到120余位,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的力度不够,2000年以来对房地产依赖逐渐加重”问题,采取两项措施,加快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一是不断加大重点项目帮扶力度。对2017年、2018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并按期督导调度。目前,智能机器人产业港、可口可乐、建材城、牛栏山酒厂香河生产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已经投产达效。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主动融入“协同创新”发展格局,高效发挥太库科技、国安创客平台载体作用,着力引进北京及全球科技资源、项目、人才、技术。机器人小镇年内累计投资预计超百亿元,入驻企业130个,龙头项目21个,实现年产值10亿元;积极促成科技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等创业、研发孵化平台。2018年1-3月份,二产制造业完成税收41055万元,同比增长20.4%,占税收比重32.2%,较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房地产税收41408万元,同比下降56.9%,占税收比重32.5%,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2018年1-3月份,全县共有18家千万元以上纳税大户,其中房地产企业9家,占比50%,相比2017年下降明显(2017年全县共有千万元以上纳税大户61家,其中房地产企业43家,占比70%)。

  2.关于“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把方向、谋大局方面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政治生态建设缺乏清醒认识和判断”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再部署,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不忘初心谋复兴、牢记使命筑伟业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主题研修班,通过到革命圣地实地感悟、现场讲解,以直抵人心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四个自信”。二是加强管理。认真落实香河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激励奖惩意见》,对经考核优秀的领导班子和爱岗敬业、担当有为的乡科级干部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对于思想波动、工作状态不佳的干部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利益观,把思想和精力投入到“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新征程中来。2018年4月份,经香河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43个乡科级班子确定为“优秀领导班子”,对其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授予“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评出219名优秀等次干部,并对其中37名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记三等功。此外,对个别存在不团结、不和谐等问题班子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思想隔阂,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下发了提醒函。对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2名干部予以不确定等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同时,将考核情况以通报形式印发全县。三是加强监督。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组的监管责任,与党组负责人签订《辞职人员监督管理责任书》,凡出现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印发《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政策汇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红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涉及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问题,截至目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所涉及的科级干部,通过责令退出经商办企业、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等方式完成整改。对所涉及的股级以下(含股级)干部,其中,属于“注册企业或在企业任职兼职时本人还未参加工作”等9种情形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核实情况,通过辞去企业职务、注销或转让企业、清退股份、辞去公职等方式整改到位;存在自办企业或兼职情况和身份信息借给他人使用、本人知道用途情况的人员,已建议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责令涉及人员通过辞去企业职务、注销或转让企业、清退股份、辞去公职等方式整改到位,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经商办企业专题“回头看”,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再次进行梳理排查。要求凡不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的人员签订《遵守经商办企业规定承诺书》,凡存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人员签订《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限期整改承诺书》,并责成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情况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涉及领导干部本人及疑似亲属所办企业(个体)与领导干部本人职务行为有关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要求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责成县委组织部结合函询情况对领导干部给予了组织提醒处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解决‘土地风波’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问题,规范土地使用秩序,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规范土地收储、供应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土地出让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严格了土地招拍挂方式和程序,规范了土地交易行为,从制度层面上根除了“土地风波”深层次影响,依法用地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按照省市“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结合香河实际,制定了《关于2018年在全县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逐项列出清单,责任到人,强力推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将问题整改与开展“双创双服”紧密结合,围绕平台培育、企业帮扶等重点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入贯彻《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开展政策创新完善、降低企业成本、推进项目落地、优化开发区环境、提升窗口服务、加强诚信建设等6个专项18个子项行动。三是制定《香河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举报投诉平台,目前已受理2起反映工商登记、交通运输等方面投诉,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全县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修订完善《中共香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强化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2月26日召开的十一届县委2018年第七次常委会上,明确提出县委每年至少2次分别听取人大、政协、统战工作汇报和党组汇报,及时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充分发挥人大民主监督、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形成优势互补、有呼有应的工作新格局。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牢固,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与群众需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结合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建保(2017)8号)文件精神,在综合考虑我县今后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安置及周转用房需求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住房比例的请示》,并于4月12日召开十一届县委2018年第九次常委会予以通过,将我县普通商品房配建公共住房比例提高至3%,其中配建总量的20%可适当放宽单套面积控制,此后配建的公共住房,在满足保障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安置用房或周转用房。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散乱污’企业关停后的产业升级、人员安置谋划不够”问题,一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在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讲明、讲清环保等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散乱污”企业转型升级、绿色生产,对有意愿转型升级的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与战略指导,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了中国(广州)国际家具博览会,帮助企业开拓了视野,提供了转型升级思路。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企业,推动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二是企业关停人员安置方面,出台《关于“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就业方案》,从就业帮扶和创业帮扶两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关停人员安置问题。实施就业帮扶,提高招聘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破市场招聘周期规律,根据“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需求,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大型招聘等活动,为失业人员搭建求职平台,截至6月21日,共有124家企业进场招工,提供就业岗位1600余个,实现就业800余人。健全“香河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招聘信息,第一时间为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截至6月21日,共发布岗位信息800余条,帮助400余人实现就业。开展创业帮扶,对“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提供创业便利,优先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3年内的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创业培训,按每人最高1200元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截至6月21日,已对符合条件的纸箱厂失业职工白春祥等2人给予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3年的小微企业负责人李迪、田维国参加创业培训,给予每人1200元的创业补贴;对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冯海岩、李志伟,给予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化解信访难题不到位”问题,对2014年以来多次重复信访尚未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已处置到位的,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回复;尚未核实清楚或查处不细致、有疑议的,责成相关单位补充核实或重新进行核实,督促主责部门找出信访老户的“病因”,从根源和政策层面研究办法、解决问题。当前,我县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一些特殊利益群体诉求有效解决,部分上访老户信访问题通过思想疏导、政策解答和合理救助等方式得到了有效稳控。2018年1月7日至6月21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367件(省委巡视组转209件),重复访占比35%,较2016年重复访比例51%下降明显。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作不扎实”问题,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百川燃气公司,制定了《煤改气村街管道节门加装方案》,根据村街大小,为煤改气村街分别再加装1-3个控制节门,目前百川燃气公司已安排专人对188个村街进行实地踏勘,并与镇、村干部对接,确定加装节门位置和具体施工方案。二是已开展4次煤改气村街大排查整治活动,聘请金安泰安全评价机构专家,对全县188个气代煤村街,按每村至少20户的标准,逐村入户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加装防撞栏9000多个,管道路径及警示标识5000多个。三是强化工程安全保障,开展质量安全专项督查,1万户设置1个营业网点,配备1名安全员、1名技术员、6名巡查员、6名检修员,每个村街至少配备1名安全协管员,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规范使用。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香河县农村燃气设施安全提醒40条》制成海报张贴到每家每户,共张贴5.7万余张,并录制了音频,在全县188个村街进行广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大秧歌、快板表演等形式,入村宣传安全用气常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燃气规范使用意识明显增强。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只有2所公立幼儿园,远不能满足入园需求”问题,加快县直第三幼儿园工程建设,已初步具备招生条件;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对睿子国学、金子塔老树等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制定了《香河县新建住宅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管理办法》,责成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无偿移交验收达标的配套教育设施,教育局接收后,按照生源入学需求,有序组织开办中小学、幼儿园,满足入学需求。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比例高达40%的流动人口管理缺乏专门措施,治安形势不容乐观”问题,我县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东北三省、四川、甘肃等地,重点从事务工、经商、建筑等行业。针对这一现状,强化流动人口协管人员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组建不少于5人的流管队伍,不间断对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升级改造流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个人居住信息电子档案,加强居住证管理工作。同时,加大流动人口治安案件打击力度,今年一季度,共受理治安案件158起,同比下降8.6%。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软硬件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部署不及时,落实行动不迅速”问题,一是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十个论述,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领导责任等“四个责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举办香河县“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董振华教授围绕坚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而改革、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举办全县“舆论引导及舆情应对培训班”,邀请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舆情监测中心舆情分析师杨茜老师,结合国内热点舆情案例讲解议题设置技巧及舆情应对方法等。三是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督导考核细则,按照每季度一次督导、每半年一次考核的要求,严格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倒逼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舆论阵地管理缺失,节目制作能力欠缺,乡镇和村街部分阅报栏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因县广播电台信号塔存在安全隐患,经报请省市局批准同意,于2017年12月8日停播并对信号塔进行加固维修,12月27日信号塔加固工程完成并恢复电台播出。目前,县广播电台已责成专人对广播电台播发、传输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定期检测,全程留痕,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理。二是提升节目制作能力,在香河电台《香河新闻》和香河交通台《向快乐出发》《畅行晚高峰》等栏目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党的十九大主题宣传;转播和制作《人民日报党的十九大解读》《中国之声一日一课》《党的十九大和新党章应知应会100题》三档节目共34期;制作31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开播了“两会宣誓”栏目,专题宣传全国“两会”精神。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阅报栏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备了阅报栏信息员,负责报纸更新和日常维护,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规范,统一制作《阅报栏信息员监督卡》,公布管理人员、报纸投递人员及管理部门的电话,方便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公共阅报栏管理办法》,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阅报栏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全年意识形态考核范畴。目前,全县所有村街社区实现了公共阅报栏全覆盖,三级党报和《新香河》及时更新,较好地发挥了权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县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检查乏力,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从整顿后进村街和提前谋划换届入手,着力加以解决:一是针对后进村街党组织整顿治理,去年根据省市委部署,按照倒排15%的比例要求,确定了45个后进村,县委通过制定整顿意见、安排县镇领导干部分包、派驻工作组、建立整改台账等措施,一村一策推进整顿转化工作,2017年年底45个后进村全部完成转化任务,县委组织部逐村进行了检查验收。今年年初,按照省市委部署,针对影响村“两委”换届问题排查后进村24个,纳入整治范围。针对村党组织书记缺职、年龄老化、能力弱化的4个村街,以及村“两委”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7个村,提前调整村书记和其他“两委”干部;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1个村街,以及存在信访问题影响换届的1个村街,派驻工作组,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针对村情选情复杂,宗族派性矛盾突出影响换届的11个村街,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讲明选人用人标准。目前,24个村街村情比较稳定,基本具备换届条件。二是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力争通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各镇、街道、园区组建工作组,逐村摸清村干部思想动态、宗族派性问题、苗头倾向、“村街能人”等八个方面内容,切实吃透村情、掌握换届底数。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村党组织摸排人选,组织县纪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部门,按照“十不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把“村痞村霸”、宗族恶势力、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选挡在选举门外,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将省市委提出的“五选十不选”标准、严肃换届纪律“十不准”“十严禁”等内容辑印成“明白纸”、“大喇叭”广播稿,大力宣传换届政策。全县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2万张,张贴悬挂标语1300余条。同时,县委研究制定了《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香河县村(社区)组织换届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关于建立换届选举信访举报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的通知》等9个文件,为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做好了充分准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重业务、轻党建’”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一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层层明确和细化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识问题。改革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在召开基层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后,县委书记专门组织召开县直党组书记党建述职会,进一步加强县直部门党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组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县各单位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将采取党(工)委月度自查、组织部门季度抽查、半年互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分别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党建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着力解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少、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将28个3年未发展党员村街全部纳入2018年工作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明确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年内解决50%以上的任务目标。指导各基层党(工)委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指标向3年未发展党员村街倾斜,针对问题根源,一村一策制定方案,并逐村选派工作指导员,通过走访约谈,有针对性地提高村书记认识水平,解决矛盾纠纷,促进村班子和谐;逐村建立人才库,对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为发展党员工作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每月一统计,详细掌握工作进展;每季一调度,督促工作落实;半年一通报,晒成绩、晾不足、比进度;年终一考核,落实村干部“两考三评一定”绩效考核办法,对未解决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的村书记,年底扣除2000元绩效工资。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的通知》,将“各党(工)委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填写入党材料”列入基层党建常态化督导内容。督导过程中,发现发展党员程序有问题的将严厉批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党员档案大审查、大整改活动。由各基层党(工)委、党组牵头负责,计划从4月中旬到5月中旬,对全部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排查党员档案遗失和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内容存疑等问题。计划从5月中旬到9月下旬,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党组,通过规范整理新发展党员档案、优化完善存在问题档案、严格审核转入党员档案、补办遗失档案等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整改,确保全县党员档案齐全规范、符合要求。同时,进一步明晰党员档案管理权限,规范党员档案转接手续,有效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县委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在中央和省、市委就县处级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安排部署后,制定了《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组织生活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络平台等方式,针对县委常委班子共征求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43条。会前,县委常委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生活会打好了基础。会上,县委书记、副书记带头进行剖析和批评,各位常委也分别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增进团结、鼓舞干劲的预期目的。在县委常委会带动示范下,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均于2月中旬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会指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10个指导组,深入全县各单位指导民主生活会召开,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印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已于3月底前,组织各基层党(工)委指导所辖基层党支部完成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要求各党(工)委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把评议出的优秀党员作为上级评先评优的候选人,对评议出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开展帮教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活动不规范,补记录问题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报备督查机制,各基层党支部制定了2018年度党内组织生活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并报上级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查,各基层党(工)委将按照计划安排派员参加指导,推动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发放了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了记录形式和要求,建立了《党支部工作手册》每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互查机制,确保记录内容详实,时间节点准确。

  3.关于“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不严格,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编超配情况严重,存在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人员担任党组成员”问题,对于超配的科级干部,通过转任非领导职务、按照规定程序增设领导职数等方式加以解决。对于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党组成员不超过7人”的政策规定,免去超配的党组成员。对于未解决的超配科级干部、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担任党组成员问题,也已全部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于事业单位超编超配问题,已责成编制部门制定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按编制进人政策,坚持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凡进必考”制度,杜绝超编进人,严格规范进人程序。同时,通过自然减员(如退休、死亡、调出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有的违规提拔调任,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一是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细则》,针对我县执行干部选任预审备案制度不严格、乡镇机关使用非领导职数不规范等问题,突出抓好“严格把握职数使用”“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强化干部选任全程监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的通知》,责成组织、人社、教育等管档单位,在全县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全县干部档案,特别是790余卷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再审核、再认定,严格认定政策,重新核实认定标准,并将相关的调查认定材料及时归档入卷。在此基础上,更新920余名干部《任免审批表》,详实体现了转录干、公务员登记等相关信息。凡涉及转干、录干、后取学历存疑等因历史原因暂时无法认定的,建立另册管理人员台账,本着从严从实的原则限制提拔使用。同时,通过强化培训、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加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主体责任空转虚转,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乏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滞后”问题,一是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逢会必讲、贯彻始终,与年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自觉承担主体责任不动摇、不懈怠。2月11日召开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要求,结合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高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主体办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化听取下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依据。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抓住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工作,认真组织推动各项各类专题检查活动,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重视程度不高”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村级财务审计、整治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查难点、找原因、谋对策,指导乡镇出台《村务管理监督工作办法》,严格执行《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实施“清单+督导+提示+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的“四化”机制,编制“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针对问题易发高发风险点,逐个制定监督措施,逐项开列监督清单,逐级压实监督责任。三是加大惩处力度。2018年基层“微腐败”整治“回头看”开展以来,对2017年472件“微腐败”进行“回头看”,除4件正在调查外,其余468件均已整改完成。2018年新增“微腐败”问题线索11件,查实5件,给与5人党纪政务处分,查否2件,正在调查4件。四是强化教育监管。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对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把惩治农村基层“微腐败”同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向村街派出监察专员,对村街干部进行近距离监督。通过村务监督APP和公众号等方式,将村务公开内容、扶贫领域信息及“小微权力”清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线上线下同时晾晒,让权力的运行得到实时监控。将“微腐败”问题处理结果与村街干部的评优评先和待遇挂钩,与村“两委”选举挂钩,促其重视结果,引以为戒。对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及时通报,加强教育引导,形成震慑。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开展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正在酝酿人选,拟将精通执纪审查(巡察)、文字撰写等工作人才选拔到空缺岗位,待机构改革启动后,统筹配备巡察工作力量,确保2019年3月底前完成。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安排方案》,拟开展5个方面25期培训,目前已经开展了8期;积极选派巡察干部13人次参与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提高巡察干部“实战”能力。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协助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问题,县纪委综合分析各部门廉政风险点,以加强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为目标,起草2018年度全县机关作风反向测评方案,积极开展反向测评。同时协调公安、税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发现工作失职问题1起,2018年2月12日已由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今年以来,共召开重要信访分析会4次,对264个信访件进行综合分析;共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5次,对56个案件线索进行了集中研判。二是提高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线索的初核率,今年以来,共初核案件线索65件,正在初核55件,立案10件,结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按照“七查七看”方法,对2014年1月以来204名农村党员、2015年1月以来97名党政机关、县直部门受处分党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相关程序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处分决定已全部执行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开展约谈,提升思想认识。排出约谈时间表,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亲自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督促乡镇党委按照《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抓紧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尽快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调整分工,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管理,探索考核单列。按照“三统一”要求,加强对乡镇纪委的管理,实行乡镇纪委书记月汇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科学履职的意见》,把乡镇纪委拉回主业。完善《乡镇纪委2018年度履职情况积分制考核办法》,探索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单列专门考核,由县纪委制定乡镇纪委书记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并向县委考核办提出乡镇纪委书记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三是整合乡镇纪委力量,积极探索“片区化监督执纪”新机制,制定《乡镇纪委区域协作交叉巡察(异地审查)工作机制》,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模式。“平安街道办纪工委书记由副书记兼任”问题将和“存在私设机构”问题一并整改。目前,我县自设机构整改方案已报市编办,待审批同意后,对相关机构进行整合撤并,涉及人员将通过平级交流等方式予以安置。

  3.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因土地问题引发上访较多问题解决不彻底,巡视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仍以土地问题为多”问题,一是针对土地信访不同情况,建立了五类台账,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对重点案件进行联合执法。其中,针对2017年全县发生的新增违法占地34件,立案率为100%,移送纪检部门8人,拆除违法占地137亩。二是加强土地相关政策宣传,针对部分上访人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重点集中在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土地市场建设和土地执法监察情况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规定等方面。三是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把群众反映的违法线索作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跟踪督查,对不按照程序审批土地、随意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违背国家土地管理利用规定问题整改不够重视”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制定《香河县批后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对今后的批后监管工作提出指导性、规范性意见,建立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我县已于2018年3月获批全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试点县,目前已经编制完成《香河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期组织实施。三是结合试点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的开展,在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整合规划框架原则下,对闲置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低效用地等问题进行统筹安排,按照闲置土地的具体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通过腾笼换鸟、嫁接改造等方式,分类处理、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对批而未供土地分类实施开发利用。对因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不到位的,加大政策处理力度;对因城市规划调整原因导致批而未供的,按照城市规划相关要求,对未供先用的公共设施用地,在落实征地补偿费用的前提下,补办供地审批手续;对供而未用的土地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履约开工建设,鼓励项目单位通过合法依规的方式盘活利用供而未用土地。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财经纪律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财经纪律,有的部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分管领导形同虚设,多年未进行财务审计”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对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的实施方案》,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白条列支食堂伙食补助,有的单位支付食堂经费使用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有的单位购买空调、电脑耗材未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等问题,由审计部门牵头,成立了由工程造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组成的8个专项审计组,实施对各镇、街道、园区、县直机关等乡科级单位的财务审计全覆盖。此项工作已于3月15日开展培训,3月27日召开进点会议,目前已全面展开,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截至6月21日,已完成3批31家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第1批8家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第4批15家单位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审计,各单位财政财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印发《香河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围绕服务群众、项目建设、文风会风、履职尽责、反映情况、遵守纪律和财经纪律等六个方面,尤其是“有的单位以食堂招待费名义购买白酒、红酒、茶叶等,有的单位领导借公务为名游玩,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问题,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深入查摆,严肃认真整改。目前,已查处3起私车公养、1起大操大办、1起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给予3人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

  (四)农村土地使用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风波’遗留问题潜在风险巨大”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依法用地观念淡薄,基层‘微腐败’问题多集中在土地方面,村干部利用职务私自发包、转包、变卖村集体土地为个人谋取私利比较突出”问题,开展国土领域“微腐败”集中整治行动,紧盯“党员干部违法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徇私枉法、镇村干部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不作为”等三方面问题,排查国土领域“微腐败”案件线索287件,发现问题线索32件,28件转立案,已给予党纪处分28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国土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力度,深挖其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高压震慑。

  2.关于“政府对土地问题把控能力弱化”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2012年以来我县61.7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项目发展建设,其中,35.71%用于工业项目,17.64%用于商服项目,8.4%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今年以来,已争取267亩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同时积极争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已与域外县签订购买占补平衡指标合同面积3950亩,已支付购买资金63000万元,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到位后,即可开展组卷上报工作,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同时,积极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治理工作,以“腾笼换鸟”方式突破资源、土地“瓶颈”,确保10余个优质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加强土地确权工作,对涉及争议地块的村街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妥善解决争议,完成确权登记;如不接受调解的,通过技术手段从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中提取相应地块的界址坐标(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已经过各村街确认),由县政府下达《土地权属调查处理决定》对争议地块予以确权登记;如对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截至目前,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工作已确权登记宗地数919宗,发证率达到94.2%,并完全符合验收标准。针对争议宗地已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了实地测量,目前已有14宗土地的争议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进行勘测定界,4宗正在协调解决中。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协调力度,妥善调解处理剩余争议土地问题。

  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57件问题线索,涉及79人。截至目前,共初核16件,立案10件,暂存1件,了结21件,其他处理方式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科级以下5人;采取第一种形态33人,第二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近治远防,举一反三,狠抓整改,注重效率、效益、效果,用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抓持续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严格整改标准质量,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严格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完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是抓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不断加快探索建立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按照强化“问责+清理”“教育+监督”“治标+治本”原则,推进巡视巡察工作成果不断巩固和深化。同时,结合“双创双服”活动,加快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抓督导检查,切实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范畴,成立专门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营造良好环境,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月 日至2018年月 日)。联系电话0316-707526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香河县迎宾路1号中共香河县纪委;邮政编码:065400;电子邮箱:xhx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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